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走进泰阳
关于泰阳
核心优势
人才招聘
保健食品
备案流程
注册流程
双无换证
批文转让
批文转让
服务领域
临床试验
特殊膳食
新食品原料
医疗器械
院内制剂
化妆品
新闻中心
法律法规
泰阳资讯
相关查询
进度查询
数据查询
原料查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泰阳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
更新时间:2019-04-09 13:59 点击次数: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国卫办发〔2018〕15号),宣布《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失效。此后检验机构受理的以《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为检验依据的检验(试验)报告,已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依据。
鉴于该规范已失效且原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已经发生变化,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消费者食用安全、健康权益技术保障能力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国家食品安全评估和检验机构、医疗机构和大学院校等权威技术机构,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启动了对《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进行全面制修订的工作,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有序加快制修订工作,遵循“基础通用优先,成熟内容优先”的原则,相关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陆续对外征求意见。保健功能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将与保健功能调整工作相衔接。
根据上述工作原则,现公开向社会征求《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用菌种致病性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5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
gkzqyj126@126.com
。
附件:1.
《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
2.
《保健食品用菌种致病性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
3.
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4日
上一篇:
2019年04月02日保健食品批件邮寄详情单
下一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现场
>
咨询热线:
024-45864062
在线咨询:
664467608
招商咨询:
13066574737
批文咨询:
1306657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