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南》共包含9个附件,分别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国产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的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审批流程作出详细指导。同时,《指南》还对企业在进行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指南》附件一中,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指出,申请注册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形式审查。
《指南》中详细介绍了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以及规定行政许可的依据,具体内容,可参考下图以及文件中的附件。
根据《指南》,承诺受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技术审评时间9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具体可参考下图,受理机构应当自国家药监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或者不予注册决定书。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