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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保健食品申报标签有讲究

更新时间:2022-08-24 11:35 点击次数:

制作保健食品申报标签有讲究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作保健食品标签,当标签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时,警示用语的字体高度不小于(  )毫米。

A.6        B.8       C.10      D.12

答案:A

根据《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第一条的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

A.5%       B.6%      C.7%      D.8%

 

答案:A


根据《GB17405-1998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第4.1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第1.4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保健食品生产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相应管理要求。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是专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  )以上学历。

A.中专     B.大专     C.本科     D.研究生

 

答案:B


《GB17405-1998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第4.3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第1.6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是专职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从事食品医药生产或质量管理经验。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当是专职人员,必须具有(  )以上学历。

A.中专     B.大专     C.本科     D.研究生

 

答案:A


《GB17405-1998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第4.4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第1.8条规定:企业应当具有两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必须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检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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