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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3-02-17 13:32 点击次数: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3年2月13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函,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征求意见稿”全文共4节,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其他(标签、使用说明和包装),主要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定义、一般营养成分、安全指标等进行修订,重点解决了与普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保持一致性的问题,并修改和完善了标准中一般营养成分的要求相关技术指标;扩大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种类并配套了相应技术指标要求。食品伙伴网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2010版标准进行比对分析,供行业参考。

一、术语和定义的修订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定义在原标准 GB 25596-2010 的基础上删除了产品状态、“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将“营养需求”修改为“膳食营养需求”。

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种类修订

将原标准 GB 25596-2010 中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种类,从 6 个扩展为12 个,增加了生酮配方、防返流配方、脂肪代谢异常配方、高能量配方、蛋白质组件、中链脂肪组件并配套了相应技术指标要求。

三、技术要求指标的修订

征求意见稿修改了标准中原料要求和一般营养成分的要求(3.4和3.5部分);将原标准附录 A中的配方主要技术要求和GB 25596-2010 标准问答中相应内容整合在一起,完善了特医婴食品种类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

1、原料要求: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的物质名称由“谷蛋白”修改为“麸质”。此修订和GB 10765-2021内容保持一致。

2、营养成分:

①修改即食状态下每100mL的能量范围值上限,由“295 kJ (70 kcal)” 调整为“314 kJ (75 kcal)范围”。

②修改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由“按照碳水化合物能量系数的50%计算”修改为“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为8 kJ/g”,此修订和GB 10765-2021内容保持一致。

③修改碳水化合物来源的首选物质,由“首选碳水化合物应为乳糖和(或)葡萄糖聚合物”修改为“碳水化合物的来源应首选乳糖”。

④修改蛋白质和脂肪指标值,修改亚油酸和碳水化合物部分指标值;修改脂肪、亚油酸、α-亚麻酸的检验方法。

⑤增加不能作为碳水化合物来源的物质种类(蔗糖)。

⑥修改维生素指标值及检验方法。

⑦胆碱由“可选择成分”修改为“必需成分”。

⑧修改维生素E的备注内容。

⑨修改了矿物质指标值及检验方法。

⑩修改了可选择成分的指标值及检验方法。

⑪修改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的表达方式,由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修改为物质含量,此修订和GB 10765-2021保持了一致。

⑫胆碱由“可选择成分”修改为“必需成分”,此修订和GB 10765-2021保持了一致。

四、安全性指标

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由具体表格修改为“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GB 2762中比原表格增加“锡的限量要求”。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由具体表格修改为“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固态产品致病菌限量要求由具体表格修改为“应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其他微生物指标与原标准保持一致。

五、其他

1、标签

“渗透压”修改为所有产品必须标示的内容。增加“防返流配方食品标签中应标识产品的粘稠度”。

2、新增“使用说明项”

3、包装

包装要求中修改二氧化碳和(或)氮气应符合的标准。由“食品级或纯度≥99.9%”修改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结语

在充分参考已有的相关国家标准、国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特殊产品的营养特性,本次修订主要细化了产品分类并修订和完善了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使其更加明确、清晰。修订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定义及安全指标,更好地做到各个标准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促进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的发展,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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